壤塘县十五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三十一)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20日
在壤塘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先曦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深耕主责主业,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有序推进,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讲政治、守初心,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牢记忠诚、担当的使命要求,找准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党的治藏方略和县委部署,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自焚斗争,持续深化“断血”、断勾连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对近年来所办理的“九类案件”①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严格排查案件线索。结合办案,就发现的社会监督管理漏洞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8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建立联系乡联系对象、重点人员定期走访制度,引导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和“调委会”发挥好疏导教育作用,进一步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坚持3月群众工作月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体干警分批进驻联系镇、村、寺,结合乡村振兴、森林草原防灭火、疫情防控等工作,及时搜集社情民意、摸排矛盾纠纷、掌握涉稳动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倾力做好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县委、上级院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做好自身疫情防控,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组织干警到联系镇参与防疫防控工作。发放藏汉双语版《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等系列宣传资料500余份。全面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以信函、网络和电话方式及时为律师、群众提供检察服务26人次。落实《关于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充分运用远程视频讯问系统,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围绕脱贫攻坚战略,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坚持驻村干警到一线、单位做后盾、全员包联帮扶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帮扶工作。不断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和入户走访频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促进整村脱贫摘帽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先后派出3批6人次担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累计开展帮扶工作60余批次,参与干警400余人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40余个。为帮扶村群众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共23万余元,体现了检察干警在脱贫攻坚中的责任担当。深化落实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将因案致贫返贫人员纳入司法救助,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8件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4万元。
二、求极致、抓办案,在打击犯罪中展现检察作为
坚持民有所盼,我有所应,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违法犯罪,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坚持与法院、公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0件20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23件161人;受理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6件26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73件240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切实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加强对“行刑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和管理,通过“行刑衔接”平台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件。
深入助推反腐败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机构、职能和人员的转隶工作,共转隶检察干警3名,划转政法专项编制6个,车辆编制2个。强化监检衔接,共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5件5人,决定逮捕4件4人,提起公诉5件5人,持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切实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共起诉该类犯罪15件18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保护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办理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32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30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责令赔偿国家经济损失11.13万元,督促补植复绿1250株。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把保护性司法理念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始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提起公诉11件11人。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不起诉1件2人。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②,会签机制4个并严格落实。通过网上普法宣传、“听雨说”“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多途径加强法治宣传,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针对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安全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理该类民事支持起诉案2件2人。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③和“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三、重落实、强监督,在守护正义中履行检察职责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抓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法治壤塘建设,努力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件,追捕4人,追诉漏罪3人,纠正违法21件次。因证据不足不捕30人、不诉2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不捕13人、不诉13人。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④,平均适用率93.9%。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9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件、检察建议2件。与县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加强和规范财产刑执行工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7件、检察建议2件,确保无脱漏管情况发生。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案件2件2人。
民事检察稳中有进。以民法典的颁布为契机,构建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共受理民事诉讼监督类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3份。积极做好申诉人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件,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审判权威。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会签《加强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2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9.91万元。
行政检察创新发展。会同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切实补强行政检察短板,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实现行政监督“零突破”。创新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⑤工作,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强化对行政非诉执行⑥的监督力度,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件。
公益诉讼扎实推进。依法履行“公共利益”的神圣职责,立足办案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在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国有财产监管、维护土地出让秩序等方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53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守护美丽草原公益诉讼案多次被国家级、省级媒体转发;利用无人机航拍进行现场勘查和证据固定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办理的督促保护日斯满巴碉房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四、练内功、谋长远,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坚持把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强力推进,努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突出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教育,着力解决政治方向、理想信念问题。强化理论学习,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五年来,院领导带头上专题党课28次,优秀党员分享经验12次。开展党组集体学习研讨32次、专题学习30期,组织干警集中学习85场次。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开门纳谏,多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意见建议,着重在学、讲、谈、查四方面下功夫,推动自查自纠工作出实效,整改违反“三个规定”等六大顽瘴痼疾问题5个。
强化业务建设。坚持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相结合,开展教育培训220次388人,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州各类业务技能竞赛4场次,2人分别获全州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优秀检察官助理”荣誉称号。打破部门界限,实行全员办案模式,在实战中提升办案能力。充分利用援建资源,选派干警参加绵阳市检察机关举办的专项业务培训2批6人次,邀请援建院派员指导办案77件,结成业务对子15对,开展互访交流24批148人次,有效提升干警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
从严正风肃纪。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共记录相关事项41件。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监督,4名检察人员被追责。积极抓好巡视、巡察、专项督查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一一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抓好重要岗位和关键节点廉政风险管控,查找风险点102个,制定防控措施116条。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壤塘县人民检察院行为禁令》等制度7个,开展检务督察20余次,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推进检察改革。按照扁平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原则,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实行“3+2”模式⑦。全面完成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制,入额班子成员全部一线办案,共办理案件369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49.8%。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做到“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引导检察人员多办案、办好案。全面推进“捕诉一体”改革,细化办案规程,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五、强公开、促公正,在接受监督中完善检察工作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主动将检察权的运行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县委和上级院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坚持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及时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向县委请示报告26次,向州人民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30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切实与县委中心工作合拍共振。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关爱的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监督作用,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0次,向县政协通报工作7次,走访省、州人大代表56人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观摩活动6次、公开听证10次、“检察开放日”活动32次。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注重发挥检察“两微一端”矩阵作用,增强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在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推送检察信息3200余条,在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220余条,累计点击率达1.4万次,访客量近18万人次。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不断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登记案件736件,发布案件预警185次,发出流程监控通报25次。加强检察权的运行管控,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64件,均为合格案件。公开法律文书15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2条。接待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40余次,切实保障律师、诉讼参与人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次,均按程序办理完毕。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过去的五年,壤塘检察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全面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五年来,单位先后荣获省级表彰1次、州级表彰6次、县级表彰2次,4名干警荣获省级表彰、8名干警荣获州级表彰、17名干警获得县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的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使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同行,在全局中强化担当、找准定位、务实作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持绿色司法理念,全面履行各项检察监督职能,注重“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和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成绩皆为序章,短板亟待补强。作为全国相对薄弱基层院之一,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壤塘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与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较为薄弱,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尚不充分;二是司法办案质效仍需提升,办案中的瑕疵还不少,典型性、引领性的精品案件还不多;三是检察队伍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还有差距,金融、网络、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队伍素质能力跟不上新时代更高要求。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及任务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为壤塘未来五年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在新的发展格局中,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壤塘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一家人、一条心、一盘棋、一起拼”理念,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壤塘“155”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以系统思维抓好党的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相关纪律,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检察机关有效执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于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工作部署及时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确保党的决策部署有效实施。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推进“平安壤塘”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坚决贯彻党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部署,精准化开展反防维稳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依法惩治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等活动,加强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推动社会法治建设。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引导轻微刑事案件和解,促进矛盾化解。依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坚持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实现办理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三、全面强化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针对司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开展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及环保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等工作,带动监督工作全面发展。深入推进“行刑衔接”工作,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着力监督以罚代刑、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行为。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能力和品质,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手段提升监督精度和刚性。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在办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全生产以及英烈保护领域案件同时,聚焦壤巴拉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传统村落、乡村特色风貌司法保护,努力服务“文化壤塘”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实现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
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中心工作中谋划,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本民生开展服务,进一步做好检察环节综治维稳工作,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服务“开放壤塘”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积极地投身于“美丽壤塘”建设,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强化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以“两联一进”活动为抓手,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妥善处理涉农案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为“幸福壤塘”建设作出新贡献。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检察队伍履职能力
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牛鼻子”,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着眼长远,着眼大局,不断加强班子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培养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按照“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岗位实战练兵,提高全院干警的业务能力。积极探索推行一岗多能和主副岗培养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培育“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检察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每名干警的作用,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2022年工作安排
按照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及任务,2022年,我院将以“讲政治、勤学习、抓落实、勇创新、争一流”的奋斗精神,以“在业务考评上提档进位,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为目标,推进壤塘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年内脱掉“相对薄弱基层院”帽子。
一、综合用好检察职能,服务保障“155”发展战略
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把抓好办案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最直接、最根本的途径,始终保持对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涉枪涉爆、偷牛盗马、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突出违法犯罪。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分类处置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司法应对水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严厉打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天理、国法、人情贯穿于案件处理全过程,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结合办案分析社会综合治理短板,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综合报告等方式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完善。坚持将促成矛盾实质性化解、社会关系修复作为更高公正标准,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依法灵活适用诉讼外和解、司法救助等手段,实现案结事了。实质化办好控告申诉案件,切实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法诉求。
依法强化生态保护。严厉打击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强化杜柯河、则曲河流域司法保护,推动和服务“十年禁渔计划”,形成保护合力。完善内部线索移送和协调处理机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案件公益诉讼、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补偿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衔接机制,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积极督促修复生态。
努力服务乡村振兴。精准把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思路目标,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全力推动“六新”工程建设。认真分析和总结涉农刑事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从速从快、保质保量办理好涉农案件。妥善处理因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运用司法调解手段,促成当事人息诉和解,防止矛盾激化。全力服务乡村绿水青山建设,对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受到侵害的案件及时提起公益诉讼。结合检察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和“送法进村”活动,提高农牧民守法和维权意识,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持续开展好“两联一进”活动,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扎实做好帮扶工作。
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推进“四大检察”平衡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以降低“案-件比”⑧为目标,加强侦查引导、案件审查,逐步降低案件退查率,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健全侦查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建议机制,提高引导侦查取证质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适用,提高精准量刑和量刑协商能力。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建立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推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抓实刑事执行监督,克服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和形式监督等问题,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优化“行刑衔接”平台,推进案件双向移送。
做强民事检察。努力拓展民事检察的广度和深度,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纠纷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加强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维权支持起诉力度。综合运行民事检察职能,精确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推动涉民营经济民事案件和解工作,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做实行政检察。找准行政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精准监督行政诉讼活动、行政执行活动等方面问题。开展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和监督,推动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层面的共性问题。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主动探索参与调解或行政复议阶段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推动诉源治理。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公共利益损害大的问题,更加注重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的保护,持续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健全完善公益诉讼检察配套工作制度。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有效拓展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对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努力让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件件有回应、件件出成效。
三、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全力打造“五个过硬”队伍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有效监管。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班子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坚持不懈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注重解决“本领恐慌”和培养“工匠精神”。坚持以“检察夜校”为平台,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网络学习、专家授课、案例分析、案件辩论等方式,多措并举狠抓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检察人才培养,为青年干警量身制定培养清单、提供平台、搭建阶梯。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强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加强对司法办案的同步监督。严格执行《壤塘县人民检察院行为禁令》,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管。落实群众工作十项机制,试点推行积分制考核,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
四、切实加强检务保障,积极推进“智慧检察”建设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数据网上生成。全面推行公文网上流转OA系统,力争实现无纸化办公。持续推进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的深度运用,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传播格局。
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院支持,加快检察通讯设备、视频会议设备、信息网络设备的改造升级。加快“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服务。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期待呼唤新作为,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客观公正的专业品质、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和力求过硬的专业能力,担当实干敢作为,尽心竭力抓落实,为加快建成“美丽幸福壤巴拉家园”和“川甘青结合部区域强县”贡献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①九类案件:1.聚众斗殴;2.强迫交易;3.寻衅滋事;4.敲诈勒索;5.非法拘禁;6.组织卖淫;7.强迫卖淫;8.开设赌场;9.故意毁坏财物。
②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③“一站式”关护中心:设有“案件询问室、身心检查室、证据提取室、心理疏导室、司法救助室”,确保公安机关接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后,刑侦部门、技术鉴定部门、检察机关等办案人员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检验鉴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抚慰等工作,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等“一站式”服务,以避免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认罚”,在侦查阶段表现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现为接受人民检察院拟作出的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认可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判阶段表现为当庭确认自愿签署具结书,愿意接受刑罚处罚。从宽处理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罚,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可以从宽”,是指一般应当体现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予以从宽处理。
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通过不同手段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
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9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58条之规定,行政非诉执行是指由行政机关作出的生效的行政行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得以实现的制度。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顾名思义就是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⑦“3+2”模式: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3代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2代表办公室、政治部。
⑧案-件比:是最高检领导2020年初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所谓“案”,是指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数和扣除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审查起诉案件数之和。所谓“件”,是指检察机关围绕一个“案”开展的十多种节点性业务活动,包括:不捕复议、不捕复核、(不)批捕申诉、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不诉复议、不诉复核、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二审上诉、二审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法院自行决定再审、发回重审、不服不起诉申诉、不服法院裁判刑事申诉等。案-件比的算法:例A检察院想要计算2020年第一季度的刑事检察案件的“案-件比”情况,那么首先要计算2020年1月至3月该院所有计入“案”的数据是多少,然后计算这一时间段该院所有计入“件”的数据是多少。假设“案”是100,16类“件”是50,由于“件”的集合要纳入“案”的基准数,所以,该院2020年第一季度刑事检察案件的“案-件比”是100:150,即1:1.5。
注:相关数据统计时段为2017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