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壤塘县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队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壤塘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壤塘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壤塘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10.开展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1.负责壤塘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地方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
12.协同地方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除检察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13.开展壤塘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14.开展壤塘县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5.负责其他应由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壤塘县人民检察院2020重点工作
202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落实省州县全会精神,围绕“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决策,按照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部署,瞄准“一城两县三地”发展定位,紧扣“五个壤塘”工作路径,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为建设“美丽壤巴拉家园”和川甘青结合部区域强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
把检察工作放在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中去思考和谋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有效的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自觉、检察担当,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狠抓自身能力建设,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能力中推动检察监督体系、监督能力现代化,把讲政治抓业务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在服务经济社会中发展检察工作,在发展检察工作中服务经济社会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惩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司法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扫黑除恶斗争四件大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为全县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3、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树立并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理念。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捕诉一体⑯在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方面的优势,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的监督力度,下大力气补齐行政检察短板,有力推进公益诉讼,拓展办案范围,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刚性,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4、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
认真落实最高检《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全面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刑事案件速裁⑰、认罪认罚从宽⑱制度,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检察质效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5、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关键,进一步夯实检察根基
落实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人才引进力度,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弘扬检察职业精神,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和规范组织生活,严格内外监督。锲而不舍转作风、驰而不息抓落实,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属一级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2.9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9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3万元。壤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542.96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4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54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2.9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54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9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2.96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3.4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2.96万元;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9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2.9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3.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6.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2020年司法救助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90.45万元,占71.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5万元,占12.37%;卫生健康支出34.22万元,占6.3%;住房保障支出51.13万元,占9.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390.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44.7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22.3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2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4.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51.1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1.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1.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出国(境)。
(二)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0.92万元。较2019年预算经费0.88万元增加4.5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三)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9年预算经费14.62万元减少86.32%,主要原因:我院厉行节俭,减少公务用车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1.6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3万元,减少4.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壤塘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5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2.96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