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队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壤塘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壤塘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壤塘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十)开展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壤塘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地方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协同地方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除检察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